标题:
[校园杂谈]
说下看法
[打印本页]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2-12-26 22:32
标题:
说下看法
学校强制要求每个学生办张学生卡,120元,包80块话费,只准用学校的电话或者天翼的手机
作者:
Aprilwang
时间:
2012-12-27 04:42
学校穷疯了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2-12-27 22:00
高二的打算联名抗议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2-12-29 23:14
好似有类似学校上过珠江新闻眼。学生会干嘛去啦,直接反动呀!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2-12-29 23:49
回复
4#
星沙
你还别说,高二打算集体造反了
作者:
FearLess
时间:
2012-12-30 00:04
=-=强制的话不好吧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2-12-30 08:20
回复
5#
黑幽灵
必须的,不过,才高二级?
作者:
FearLess
时间:
2012-12-30 11:28
=-=咱学校那张学生卡 就15元 也有很多功能了=-=
作者:
路易斯
时间:
2012-12-30 12:26
这个违法吧。。。直接叫记者来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2-12-30 12:54
星沙?校一?水卡,一??卡,就??些
作者:
SKid~蚊仔
时间:
2012-12-30 19:31
表示蚊子只有一张饭卡,价值15元...只要不丢,不去补办就不用给这15块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2-12-30 21:16
从高一开始星沙办了三张卡,一张丢了,一张刚补办完就找到了,郁闷……
作者:
SKid~蚊仔
时间:
2012-12-30 21:24
回复
12#
星沙
连饭卡都喜欢找伴啊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2-12-30 21:38
唉,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出什么事呢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2-12-31 00:05
回复
14#
黑幽灵
很难说,之前星沙学校捉出了一堆反动的同学,都记过啦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2-12-31 16:57
回复
15#
星沙
目前为止还都风平浪静
作者:
*Linnaea
时间:
2013-1-1 08:11
强买强卖嘛这不是,不合法的
不要理会,再烦的话:
1.找记者
2.上法院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3-1-1 08:16
回复 17#
@Sion
不是不合法?什么意思?
作者:
*Linnaea
时间:
2013-1-1 08:17
回复
18#
星沙
就是不合法啦……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3-1-1 08:18
回复 19#
@Sion
这回复的也太快了吧……sion大人面试完了?
作者:
*Linnaea
时间:
2013-1-1 17:10
回复
20#
星沙
面试还早
作者:
Robert
时间:
2013-1-2 18:50
天翼给了学校多少钱……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1-4 23:48
回复
22#
Robert
我问谁啊,这种问题???????????????????
作者:
路易斯
时间:
2013-1-9 09:04
叫报社咯。。。我们补课时就这么干。。。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1-9 18:02
回复
24#
路易斯
简直无语死了,没人敢带头,结果不了了之
作者:
kta912413
时间:
2013-1-9 18:07
本帖最后由 kta912413 于 2013-1-9 18:08 编辑
??事情跟*治一?麻?+危?,不了了之是正常的
p.s.在香港?便一??生/家?匿名去跟媒?投?,校?都要下台...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1-9 19:18
回复
26#
kta912413
同意?????????????????????
作者:
路易斯
时间:
2013-1-10 02:06
回复
25#
黑幽灵
杯具......我们学校so many带头的......还是你们风气不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作者:
*Linnaea
时间:
2013-1-10 10:09
治安管理处罚法,第四十六条 强买强卖商品,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另外造反啥的属于最后手段,交涉无果再考虑,毕竟也是存在一些法律问题的
建议先和校方提出异议,不接受的话可以考虑给报社打个电话,再没反应联名起诉到法院(律师费啥的做好点准备=A=不过我觉得应该会有愿意免费提供的),搞个大新闻啥的建议别干……
还有可以借助社会舆论压力,比如微博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1-10 18:35
大家都忘了这件事了,我也懒得管了,反正就剩这么两年了
作者:
苏陌寒
时间:
2013-1-30 12:26
学校真心的穷疯了...联名举报吧...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3-1-30 12:28
回复
31#
苏陌寒
斗不赢学校的,个人经验……
作者:
935057671(小坚)
时间:
2013-2-1 11:48
这种事很多地方都有发生过 禁止过很多次了
就是没有根治的方法(所谓天朝莫过如此)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2-1 18:49
都过了时了,大家都放弃了
作者:
Time
时间:
2013-2-8 20:15
回复
11#
SKid~蚊仔
我们的也是,10块。不到必要的情况还是不要发动...集体协商...120太贵了吧,80话费,40是饭钱?
作者:
血蝶、小七
时间:
2013-2-8 20:38
这叫做讲就天下无敌 做就有心无力噻?
法律援助呢?
@Sion
作者:
星沙
时间:
2013-2-8 22:11
回复
36#
血蝶、小七
有D?系?办法?啦,学校点L我地就点做咯~
作者:
*Linnaea
时间:
2013-2-9 13:15
回复
36#
血蝶、小七
拜托我又不是律师
只是读过很多相关的书籍这样的
不过去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确实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
作者:
黑魔导少女
时间:
2013-2-21 18:34
给教育局打电话管用吗?
作者:
935057671(小坚)
时间:
2013-2-21 23:48
回复
39#
黑魔导少女
应该不管用
作者:
黑魔导少女
时间:
2013-2-22 12:52
回复
40#
935057671(小坚)
那应该看有多少人打了吧?高一的时候学校组织住宿生全体双休日不休息,要求军训。刚入高中军训完又军训?结果就有人打教育局了,不管用;紧接着有人呼吁很多住宿生打教育局,结果就管用了。人越多越管用。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2-22 19:02
额,好像你来得太迟了,事情过了几个月了
作者:
路易斯
时间:
2013-2-25 02:22
回复
42#
黑幽灵
新闻的时效性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
黑幽灵
时间:
2013-2-25 23:10
回复
43#
路易斯
钱已经交了,事情过去了,没人记得了,我的领导能力根本不可能做得到
欢迎光临 Code Lyoko CN - 中国虚幻勇士(至Net奇兵)交流论坛 (http://bbs.lyokocn.com/)
Powered by Discuz! 7.2